裁定承诺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推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一审和二审法院的先前判决,裁定支持前芝加哥公牛队球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要求一家中国运动服公司停止在商标中使用其名字的请求。
CNIPA、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的上述判决,在证明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存在错误,最高法院认为,应撤销有争议的商标,并由CNIPA出具新的判决。
虽然经过八年的诉讼,但是这对NBA球星来说并不是一个压倒性的胜利,这是由于最高法院不支持他的其他要求-中国公司放弃带有篮球运动员剪影的标志,类似于他众所周知的“Jumpman”标志-该判决值得庆祝,不仅对于六届NBA冠军本人,而且对于其他担任类似职务的人也是如此。
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树立了重要的司法先例,预示了法学在更好地理解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进展。
如果过去关于此类问题的裁定给人留下令人不希望的印象,即中国在维护外国人的知识产权和利益方面松懈,那么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表明时代已经改变。
普遍认为,这是北京履行与华盛顿达成的第一阶段贸易协定所规定的一项主要承诺的标志,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公平贸易,但不仅限于此。
随着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一直在努力吸收全球规则。向中国和海外持有人提供平等的知识产权保障是这方面的最新进展的结果,随着其商业环境的改善,无论其身份、出身和所有权如何,均能确保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
该裁定表明,变革之风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吹来,希望其他情况能尽快得到解决。
去年的修正案对中国商标法的要求更为严格。但是,就像最高法院的裁决一样,无论是否有第三方监督,都必须如实执行。
但是,该裁定表明,正在实施于11月发布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中国将信守诺言,充分利用法律、技术和社会治理政策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这不仅将使海外公司受益,还将增强中国的经济竞争力,并增加其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
资料来源:中国日报环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