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把表演者的权利放在首位
30个国家之间的多国协议使文化产业重获新生。
业内人士说,随着《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4月28日生效,文化产业将注入新的活力。
该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于2012年在北京举行的一次外交会议上通过的,涉及表演者在视听表演中的知识产权。这是自1949年以来在中国签署的第一份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多国知识产权条约。
印度尼西亚于1月28日将批准当年成为第30个缔约方,三个月后,该条约生效。
作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里程碑,该条约将改善国际社会对表演者的保护,并促进视听产业的发展。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加里(Francis Gurry)说:“许多视听表演者,包括电视和电影演员、音乐家、舞者、编舞者和其他人,从没有收获好运,实际上可以利用某些支持来确保其生计的可持续性。”
加里说:“《北京条约》加强了视听表演者对其工作的权利,这转化为收入的增长,并促进了使我们所有人高兴的该行业的经济可持续性。”
国家版权局一位官员说,中国将继续与WIPO合作,鼓励更多国家批准和签署该条约。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4年批准了该条约。
中国版权学会理事长严晓红在4月28日的在线演讲中说,在表演艺术领域,两种主要的版权受到保护,一种是针对表演产品的版权,另一种是针对表演者权利的版权。
严说,基于国际社会对表演者及其权利的重视,北京条约是一套新的国际规则,为表演者的声音和形象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他指出,该条约反映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因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制定规则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严说:“它不仅是中国版权作品的里程碑,而且是使所有表演者受益的新起点。” “中国将借此机会改善版权保护体系,促进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他说,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因为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急剧上升,他补充说,版权可以重塑该产业。
他说,版权不仅与文化有关,它还可以使财富增加。他指出,高质量的产品和有效的分配是文化发展的关键。
资料来源:中国日报环球